我叫乔西【四】

城乡结合

排行老三,小时候邻里管我叫三儿。直到上大学我才知道,在城里,三儿这个词是只属于某些美女的。说实在话,那些美女的腿啊,细长而白嫩,长得真好看。特别是到了夏天,那些根大长腿往街上一杵,迎面看上去,真就像进了我们村的甘蔗地。不过可惜的是,她们通常只顾着展示下半身而忽略了自己的脸,每每看到那些又细又长、尖得能刻字的下巴,我总会为她们的美中不足感到遗憾。按生产队的审美标准,这种脸型,基本是不能被化作良家妇女范畴的。

跟红红认识,是在大学最后一个百无聊赖的学期里。那时,我不知道她是否仍是良家,唯一敢肯定的是,不久的将来,她一定会变成一位不折不扣的妇女。红红喜欢读书,我们相遇的地点是图书馆三楼的样本书库。当时我在图书馆日以继夜地打着零工,作为农民子弟,兼职所得的12块时薪是我很重要的经济来源。而红红是城里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一杯星巴克咖啡,一本诗集,她的点点滴滴,都在向我散发着慵懒生活的诱惑力。

当然,这种诱惑是双刃的。一方面,我为自己有幸和中产阶级待在同一座屋檐下而倍感欣慰,她就像自由女神,沉默地告诉我只要努力,无产阶级也能实现资本主义的物质梦想;而另一方面,她的完美与高冷,却像极了一个精致又易碎的梦想,一遍遍反诘着我空无一物的钱包与大脑。我意识到,当我为成为一个城里人极尽所能时,城里人却在懒散地成为着诗人与艺术家。这人生,何等讽刺。

当然了,生活总是充满了转折。而我和红红的转折,就发生在书库的转角处。那一天,我撞倒了红红手中的两本诗集,她撞掉了我手里的三本故事会。她红着脸低头去捡时,脑后的头发顺势滑落到胸前,那真是世间最美妙的摇晃,我看傻了眼,呆楞在那。直到红红拂去故事会上的灰尘,我的目光才总算逃离她胸前无穷无尽的起伏和绵延。在此之前,也有神色各异的少女从我的目光里经过,她们或妖艳风骚,或清纯无邪,我的兴趣极其广泛,还一度认为自己是个天生的浪子骚客。可面对红红,所有的记忆突然间就消失了,她的形象,像是出水的芙蓉,有那么点妖娆,还有那么点纯净,有那么点不可亵玩,又有那么点少儿不宜……我伸出双手去接书,红红把它们放在了我左手上,右手的位置略显尴尬,我别无选择,只能顺势搭在了墙上。我能觉察到,自己当时的体位极不协调,愚蠢得简直像个二屌蛋。然而,天助我也的是,这无奈之举,竟然成功地形成了一次壁咚。

后来,每每谈及那次初识,红红都会说,我是她转角遇到的爱。我替自己觉得肉麻,所以有时我也会怀疑,她们这些热衷于偶像剧情节的城里人,眼光是不是真的有问题。

毕业后,我们的合租在简陋的出租屋内。为了开源节流,她不再喝星巴克,而是买了很多雀巢速溶取而代之。我觉得有愧,让一个大小姐陨落如斯,我乔西何德何能?红红却不以为然,她对我说,爱就是一物降一物。关于如何降服红红,因为读书少,精神层面上能做的着实太少,所以我分析,主要靠得还是肉体温情。我曾向红红自诩,我乔西是21世纪为数不多的技术流,她嘴上不承认,但每次我搂起她的时候,她又会不由自主地陷入少女情怀。我喜欢这样,在一次次温存时,轻吻她的耳垂,她则用指头撩动我的头发,告诉我,乔西啊乔西,我真的爱上你了……有时,进行到一半时,我会突然停下来问红红,你跟我,就这种状态,打一名词。红红喘着气说,美女与野兽?我白了她一眼,指着下身,叫城乡结合部才对,哈哈哈。红红立马不开心起来,我是城里人又怎样,城里人就不能被爱么?我被她问得哑口无言。在她看来,城里人并不是她的勋章,农村人也不是我的疤痕,在一段关系里,爱与被爱,才是幸福的本源。这是我们关系中最美妙的时刻,我咬咬她的唇,又咬咬她的鼻子,然后在她耳边小声地说:农村包围城市,就要总攻了啊……

在跟红红的900多个日夜中,最初的爱情总显得这般优美,甚至于有些不切实际了。可是,即便是后来红红愤然地离我而去,我依旧会在每年的祭日里去探望她的坟冢。我轻声地告诉那块冰冷的石碑,像是我轻声地在她耳边呢喃——我说,红红,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