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一七三

我已经疲倦了,活到今天。

10173年11月10日,若是沿用先祖的公元历法,今天是三也先生8181周岁的生日。外接脑电信号准时唤醒了休眠状态下的我,我睡死过去0.001纳秒,准确地说是8个time interruption。在如今,每天的长度等同于24个time interruption,也就是说,每一天,我都剩16个interruption来思考或是从事自己的工作。我觉得很无聊,因为我的绝大部分工作都是等待。

三也生前被人称作三爷,从22岁锋芒毕露叫到50岁尸骨未寒,这名号都显得十分贴合。三爷是在50岁选择的离开,在格陵兰当时世界上仅剩的一座雪山上滑完雪,又去酒吧里抽了些水烟,然后就披上大衣走回了旅馆。吃晚饭的时候,他出来买了些土豆泥,喝了点雪山矿泉,在回旅馆的途中顺便投了海。他的遗书工整地摆放在床边的写字桌上,据许多看过的人说,那是一封素养很高的遗书,涉及时间、历史、女人和理想。得知人们这样评价,我有些受宠若惊,我只知道那个年代的少男善女对徇情自杀还是蛮感兴趣的,并不知道他们对文学也有一定的审美。所以作为那篇遗书,我很骄傲。这种骄傲,即便是在被人们整理入电子书、传播到互联网,或是如今录入到半导体博览馆过后,依然是无以复加的。

作为他的最后一部作品,总体来说,我是崇拜三爷的。81多个世纪来,偶尔也会对他的人品持有怀疑态度——毕竟他一辈子爱过的女人就如同他写出的作品那样多,但鉴于他成长在一个格调并不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日子一长,一些偏见还是可以慢慢淡忘的。

对于三爷的死,解释如下:首先,三爷觉得作为人,一辈子50个春秋算多了,再活下去身体各项机能逐渐下降,硬撑着也没什么意思,所以死是一种回归;其次,三爷认为作为非人,死是体内元素的重组,他的肉体可能在投海后的一百年内,变成譬如说茶缸、钢笔、望远镜、高跟鞋在内的任何一件事物,所以死又是重生;这样一来,活下去的意义基本被剥夺完,能做的也只能是就近死掉了。当然,物质上的三爷确实死得大胆而又比较有情趣,但在精神层面,他却很害怕死亡。对于遗书尤甚,他字字珠玑地修改,希望我尽可能地包含那些本质上无法言传的深意。他的文章像是迷雾笼罩的灯塔,我每感受到一次闪光,就似乎拥有了一种拨云见日的力量。这是一个自我追逐的过程:让肉身赶上灵魂,让灵魂赶上三爷。

三爷说,他死后有两个愿望。第一是有人帮他回顾下前生,他这辈子太忙,没时间往回看;第二是有人帮他回顾下今生,他这辈子太忙,辜负了很多人。作为他的遗书,我想我有这样的责任。

三爷的前前生是三叶虫,地球第一任领导人,寒武时纪出现,灭绝于二叠纪。毁灭原因众说纷纭,什么气候多变、火山鲁棒性低,层出不穷,但这些原因无一例外忽略掉了重点,那便是三叶虫们个头小、体质差、免疫力低下,加之二叠纪时代社会医保体系不够完善,伤寒感冒症状一旦出现便不可扭转,渐渐地,传染性疾病削弱了三叶虫领导集团的统治势力,识相的赶紧明哲保身退化成了植物,剩下的为了永久纪念自己,则采取了最佳体位在火山岩浆里冷却成了化石。那个大灭绝事件中,96%的物种和地球永久性地say了goodbye。三爷的前前世,也因为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一命呜呼。

为了纪念这些先驱,三叠纪到来伊始,恐龙们粉墨登场。等到白垩纪时,便要谈到三爷的前世,三角龙。前世凭借硕大的头盾和三根骨棒,在当时的北美恐龙界饱受争议。有母龙认为,前世虽长相帅气健壮,但是把用于求偶的三根骨棒至于头顶,未免有伤风化。三角龙不以为意,这骨棒之用途颇为广泛,锤衣砍柴、抵御外来侵略者、甚至于闲来无事捣捣马蜂窝,实乃居家必备良品。当然了,夜深人静的时候,粗长的骨棒亦是怡情利器,三根轮番使用,确保不同频率,不同接触面,不同兴奋点。母龙们听之甚喜,也罢也罢,先生不必倾力而为,日常用一根,节假日用一根,再留一根以备,然则我等先成婚耶?就这样,三爷的前世凭借无人出乎其右的性功能,引领了整个白垩纪的风骚。在那个年代,能快速繁殖就意味着主权和领土的有力保障。遗憾的是,几个世纪后,气候的变冷,使得大型动物不仅没法解决暖饱思淫欲问题,甚至连暖饱本身都成了问题。由于没能在气候正常的那些年积极进化,前世硕大的体格最终被冰封在了萧瑟的寒潮中。前世最好的朋友霸王龙和他们共同的宠物鸭嘴龙等,也一并遇害。据称,只有一种龙在那场惊世骇俗的灾难中涅槃,那便是始祖鸟。在死亡的瞬间,三爷的前世总算明白,艰苦年代里,积极进化和训练性功能一样不可或缺。

等到了三爷这一世,他很好地领会了前两者的经验教训,并站在方法论的高度上,第二次解决了人类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永恒问题。这个问题的第一个答案据说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后来被学者证明为道德悖论,即:从群众中来的,是绝不可能再回到群众中去了。三爷死后的几百年间,人类逐渐接受了三爷的解答,即:人类从尘埃里来,要到尘埃里去。三爷说,这个解答是一条公理,只能被接受,不能被证明。

我身处的半导体博物馆,是一个拥有数以兆计晶体管的芯片,这种芯片作为半导人的记忆载体,被植入每一个新生命的储存单元里,通俗地说,就是年纪越小的半导人文化水平越高。从三叶虫到三角龙,从三爷到如今的半导社会,亿万年的信息,都被压缩到了尘埃大小的芯片里。而我,作为先祖人类文化的一部分,被一遍遍的复制、烧录。据悉,半导人具有处女座先祖的血统,他们给每一份记忆分门别类,细致入微。拿我来说,我的索引标签是:先祖人-文明-中文-疼痛文学-遗书-三爷-10173。以上信息足以证明两件事情:第一,三爷留存至今的文学作品总数为10173篇,不出意外的话我就是最后一篇;第二,我存在在半导人深深的脑海里。 

起先,我对于自己是否有生命持怀疑态度。试想,一个生命体怎会是另一个生命体的记忆呢?但似乎,我又满足生命的定义:有基本的物质基础——一粒尘埃大小的芯片的一部分,也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为遗书,生来就是文化的一部分。想到这,我产生了一个感叹和一个疑问,感叹是:三爷说的没错,人类就是从尘埃里来,要到尘埃里去的;疑问是:既然我证明了自己有生命,我的记忆是否也有生命呢? 

关于我的疑问,几乎是先祖人类哲学发展的最终瓶颈。那时候,人类哲学慵懒地攀附在科学辩证法的枝干上,已经无法自主地生长,很多时候,是科技带动哲学,而不是哲学前瞻于科技:当先祖人类观察到分子、原子、质子、夸克的运行轨迹,然后产学研相结合,制造出手榴弹、原子弹甚至手榴原子弹的时候,哲学届还停留在探讨真主安拉是否是恐怖组织领导人的阶段。生在那样一个时代,三爷顺潮流也当起了民间哲学家。在三爷看来,哲学家、作家,就如同售货员、水电工、长途司机一样,只是种职业,称不上头衔。甚至于,哲学家的门槛更低,因为他们甚至都不需要上岗证明或是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哲学工作者,都是在无照研究。当然,三爷是一个自我要求很高的人,为了具备职业素养,在正式成为哲学家的第二天晚上,他便创立了自己的哲学学派:尘埃派。他是在一个酒桌上向同事宣布的此事,那晚他擒着所剩无几的烧酒杯告诉同事们说:你们他妈的都是尘埃,人类他妈的都是垃圾。 

尘埃学派在发展初期的确受到了一定的阻碍。首先,在学派建立的第二天,三爷被公司炒了鱿鱼,理由是寻衅滋事,蔑视人权。三爷觉得委屈,最大的人权就是言论自由啊,他的行为更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违背了社会主义八荣八耻。为此三爷想到了一首叫做《爱情的枪》的歌,它说:杀了真理吧,或者杀了谎言吧,千万不要让他们站在敌对的那一边。三爷觉得这歌唱得真他妈深刻。 

哲学研究是枯燥乏味的,三爷无法在理论上证明人类的出生始于尘埃,就只好想办法付诸于实践。首先,他需要一个新生命,伦理上来说,是一个儿子或女儿,通过观察个体的诞生反推人类,三爷觉得这是合理的证明思路。有了头绪后,三爷意识到自己还需要一段爱情,因为生命是爱情的结晶,没有爱情就不能合法结晶,于是,三爷又把证明思路锁定在了爱情上。 

对于爱情,三爷觉得羞愧,对于如今的他,“爱情”是仅剩的几个不知所云的汉语词汇,剩下的还有诸如“一生一世”、“共产主义”等。三爷喜欢英国作家毛姆,他像母牛一样高产,而且作品总具有异域风情,读起来像是和吉普赛人调情。三爷对于爱情仅有的认知就来源于毛姆笔下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先生,其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据说只有近视到达一定度数的人,才能真正体会这个法国佬的浪漫。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说:“我只懂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我不需要爱情,也没有时间搞恋爱。”三爷觉得,倘若高更真这么想,那真是帅到没朋友。至少是帅到没有女朋友的吧。 

在三爷还叫做三也时候,也就是22岁前,也谈过恋爱。三也不同三爷,他文青、诗意,对生活里出现的女孩总抱有各种各样的期待。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女孩是小春,因为鼻子很软,他管叫她小软。那是一个春天的傍晚,三也在湖畔散步,小软穿着公主鞋斜靠在湖边的草地上,看远处的夕阳沉落。走近时,她撩起黑发夹到耳后,然后眯着眼对他说:我们好像在哪见过。那晚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三也后来说,那个撩动头发的小软,给了他最初的爱情。 

以后的日子里,三也才知道小软除了鼻子很软,全身上下都很硬:硬硬的门牙,硬硬的锁骨,硬硬的脚趾,硬硬的乳头。以至于呆在一起的时间里,三也的主要工作就是让那些很硬的部位也变软,三也觉得女人是水做的,他应当让小软的细胞流动起来。在一些月光如银的夜里,他们靠在一起吹着湖风,三也会吻她的门牙、锁骨,他偶尔抬起头,小软的脸上总挂着梦一样的笑容,眼睛很亮,嘴唇很红。三也解开小软乳罩的钩扣,把它推上去,月色下,两个小小的乳房微微隆起,粉色的乳晕散着皎白的光。然后他抚摸她的乳房,还有臂腕、小腿和脚趾,那些纤小的骨骼,像是精灵的馈赠。三也想,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美好呢?甚至于颈间两条文胸的印记,都足以掏空他的灵魂。三也愣在那儿,毫无肉欲地看着小软,月光洒在她怀里,那一刻,小软觉得一点点羞耻,又一点点满足。 

遗憾的只是,那些在三也看来本该变软的地方,渐渐变得更硬了。 

三也跟小软除了身体交流,基本没有语言上的沟通。这个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小软很害羞,同时也可以理解为三也很好色。三也觉得,小软这样的纯情,应该是没有见识过男性生殖器,是否找个机会让她了解下,成了一连几天困惑他的问题。事实上,直到一周后他们分手,这个问题依旧藏在内裤里,从未水落石出。后来,三爷每每回忆起当年的三也,都会为他的青涩羞赧而悲愤:那种生理上的困惑无非是少年维特的烦恼,从很多角度而言都是庸人自扰的结果。 

三爷对于情爱的态度同三也截然不同:三爷泡妞,却很少和妞谈感情;大部分时间,他都在阐述自己同她们同上床的理由。三爷认为,性是人永恒的动力,但是性关系却是过眼烟云,借徐志摩的诗句,叫做“我是天上的一朵云,偶尔投映在你的波心。” 他时常引证,以示有学术修养。但是妞们的素质就参差不齐了。有些妞懂他的情怀,在接触时全心全意地爱他,吸纳他的老爷车在阴暗潮湿的隧道里奔驰;有些妞不懂,她们化着可怕的妆:死的眼皮,死的睫毛,死的呼吸,死的动作,偶尔挂着职业性的微笑,像是电视机上的雪花点,无聊地闪耀你。这种情形下,三爷不调情,不耳语,只是拼命干活,然后结束时死死盯住她们几秒,眼睛里骂着你妈逼。 

在回忆早年情爱或是感情的过程中,三爷慢慢发觉,情欲或是爱情不过是一种典型的人际关系罢。通常来说人际关系分为三种,即:我喜欢你,我不喜欢你,和你爱咋咋地。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事都遵循着以上三种方式。心情好的时候,人处于“我喜欢你”模式,街上美女的墨镜高跟鞋是风景,湖边喧闹的酒家是风景,甚至手牵手的男同也是风景;心情不好的时候,人处于“我不喜欢你”模式,擦脂带粉的女人,俗气,迫不及待露出的腿,恶心,超短的半透明底裤,几乎没了底牌。至于“你爱咋咋地”,三爷觉得那种雪花点式的笑容,最符合这种关系。 

对人际关系下完定义后,三爷对爱情没有了信念,特别当这些人情冷暖的本质被揭露,他发现生活原来可以被理解得这样无趣和庸俗。三爷觉得,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而是自己的神经系统。人们习惯性地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幻想成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条件,即人的群居性,进而又被这种幻想左右思考、给这种幻想兜售理论解释,等等。乔斯坦在《苏菲的世界》里说,艺术的存在,是带给观众生活的幻觉。而三爷却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幻觉。这世界上只有人,而不存在人类。 

施蒂纳和尼采,在某些方面算是三爷的精神导师。《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认为,个人是世界的主宰,但凡与个人利益相背的事物,诸如上帝、法律、道德、真理等,都应当被摒弃。而《悲剧的诞生》,则进一步加剧了个人对于伦理道德、社会法律应当具备的反叛力度。将二者的精神内核翻译为白话文,就是说,酒神个性和音乐之美才是永恒的、悲剧的生存曙光,其他所有东西,包括太阳神、上帝什么的,都他妈扯蛋。三爷想,这个社会之所以缺乏生机,人之所以不可为人类,生活之所以无意义,全都是因为,如今的世界已然被宗教和文化所垄断。譬如说你想做爱,道德会问你你成年了吗?对方成年了吗?你们做好防御措施了吗?宗教会问你,你信万恶淫为首吗?你知道色即是空吗?你们准备好让新生命接受尘世的痛苦了吗?以尼采的个性,他会骂一句去你妈的,然后霸王硬上弓——老子改变不了世界,世界也别想改变老子!但是对于现实社会,尼采那条贱命放在今日之中国,够他坐一两百年牢的了。 

三爷因此觉得生命多舛。人花了那么大的力气,从火山灰里的尘土发展成单细胞生物,从食物链底层慢慢爬到尖端,为的却只是给自我树立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行为准则,甚至于近现代,这些准则纷纷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殊不知,法律不过就是一种文化,一类意识形态,它既不是解药,也不会是真理。倘若世上真的存在真理,那么只能是四个字——自我解放。可悲的是,几千年来,人类社会一直生活在日全食下,鲜有的自我解放者,还被亲切地冠以了疯子之名。假如尼采还活着,对那些脑瓜上偶尔泄出几缕曙光的人,一定会珍之有佳吧。比如说三爷。 

三爷想,如果他拥有亨利米勒大叔笔下的炸弹,也许也会义愤填膺地将其塞入地球的屁眼把世界炸得粉碎。可惜的是,他爱莫能助,他只是觉得:人从尘埃里来,注定要引爆一颗炸弹,再走到尘埃里去。——绕过了女人、爱情乃至于新生命,三爷在心里,把一个命题的最终证明,永恒地浇铸下来。 

三爷意识到,通过反推,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世上任何问题的结果,因为自己是因,世界才是果。那一刻,三爷的尘埃学宣告破产,三爷的生活也开始崩塌,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他是多么怀念从前,那时,他可以在湖畔散步,可以独自走向公路,可以看雪山在夕阳下重新塑造形骸,还可以做很多不痛不痒的梦……三爷回到旅馆,整理好周身的一切,然后出门就近选择了入海点,便纵身跃下了。他深入海洋,飞向空气,又掠过树梢,最后回到了旅馆的写字桌上。三爷感到了重生一样的喜悦,他没有变成茶缸、钢笔、望远镜或是高跟鞋,如今,他是一封字迹工整、自杀理由充分的遗书。 

遗书最后三爷引里尔克的两行诗,权当是对于一生的作结: 
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