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郎才尽

好久没有熬夜写东西了,因为玩上了微博后,发现天大的事也超不过140个字的范畴,没必要动不动洋洋洒洒一大篇,再者呢,就是发现博客里的观众多了,自己写东西也就变得虚了,总想每一句话都能深入大家的G 点,让你们觉得看我的文章就像是看Q播一样高潮迭起。后来想通之后,索性封杀了几年来那190多篇题目永远都是两个字的文章,这个博客不能毁在日益加重的口味和日益庸俗的文笔上,于是修身养性读书读报了一段时间后,决定回来一切从头开始,不谈深奥的哲学,不谈牛逼的军事,更不涉及政 治观点,就写写生活和我的一些感触。

我有一个朋友,开学初杀了他女朋友,伪造了犯罪现场,不过至今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其父以他有精神异常为由要求医学鉴定,但受害者家属表示,精神鉴定可以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父子在一定程度上想鉴多久鉴多久,这样可能连开庭都不能正常进行。我是这样想的,或许有一日,那朋友觉得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就可能择一个良辰吉日去狱里体验一下国家给予犯罪凶手的待遇,这是我所臆测的属于他的未来,不过我内心深处倒是感觉,美利坚的大门正在向他敞开,因为毕竟我们这儿死 刑没有废除,虽然绝大部分死刑减着减着就死不了了,何况以他爸的实力他顶多呆个十年八年就会出来,但是一旦倒霉被判了立即执行,谁也做不到枪下留人或是针下留人,所以隐姓埋名外逃不失为上策。我这样分析,室友觉得对受害者一家不公平,的确是这样的,他那么变态地结束一个17岁妙龄少女的生命,谁不想置他于死地,但是我倒认为既然一个悲剧已然发生,为什么还要去制造另一个悲剧毁掉另一个家庭呢,在中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的思想根深蒂固,从药家鑫的死可见一斑,你说他是死于法律,倒不如说他是死于舆论,死于良知,那孩子激情杀人,为此赔上了一生。佛家讲,不以最坏的心揣测,但以最善的心体悟,以我的理解就是,学会宽容,得饶人处且饶人,朋友杀人了必须受到惩罚,但这个惩罚未必就是再剥夺他的生命,否则不就是另一个极端吗?我觉得最有利于社会维稳的方式还是限制自由例如说终身监禁,但这个观点明显是脱离实际的,至少是中国实际,在这里,倘若有一套完善的终身监禁制度,而不是监着监着人就监出狱了的话,还可能会适用,受害者家属也还可能不这么急着只想让朋友偿命。设身处地想,倘若你冲动杀了人知道自己犯了滔天大罪人家让你偿命,你愿意毫不反抗英勇就义为了为数不多的死刑国家的法律尊严而献身吗?我不会愿意。 这一段文字看了之后请不要发表任何评论,我允许你们反对我的观点但我不允许你们向我传递你们的观点,跟室友争了一晚上了,累了。 

14岁的姑娘说,太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习惯了微博的短平快,回到博客刷刷的几行一写就觉得不自在了。这是江郎才尽吗?不知道,反正夜里12点跑完4000米再回来写文章对体力的确是挑战,而且像我这样庆祝考试周结束的行为恐怕是叫做贱自己啊。算了不写了,太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