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拂风的夜想到生命,我羡慕Jack和Rose那样至死的爱情。
我看着万千灯火下忙碌的人,看着寥寥路灯中牵手的情侣,看着风里的自己,想着没有痕迹的记忆。我突然觉得很可怕,我开始试着在看到的每一个生灵的头上,加一个不可抹去的数字,26、38还是80、90,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面前这些精力充沛的青年,一定会在某个年纪死去,没有抗争,不能回忆。人们至始至终畏惧着死亡。不敢去思考,不愿去承认,纵使他们会在一个风华正茂的年纪离去。我们为自己不平,认为那都是遥不可及的悲观和念想。而事实上,宿命天定,每个人都永劫难逃,慰藉也只是徒劳。如果给我三次生命:我想去西藏,在只属于秃鹰那片最蓝的天空下天葬;我想去希腊,让爱琴海的蓝渲染我殷红的血;我还想去潘帕斯,高原的风暴卷起我的每一块碎片,到世界尽头。我要为我的死感到光荣。我明白,每个人都在为如何死去而活,只是没有一个人敢亲口承认。我明白,习惯被框定为遥遥无期的死亡,实则是在分分秒秒地靠近。我明白,自杀是一个永存的人的必修课,他们骨子里的浪漫要表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殊途同归的死是生的另一种延续。我也明白了,肤浅的欢愉是没有任何普世价值的,权力地位金钱名声也仅仅是聊以安慰的谈资与一钱不值的遗产,一切继承者都会是腐化与腐朽的命运孤儿。
风继续吹,开始下雨了。如果今夜我不离去,我将在明天作出最充实的成绩,因为下一个黎明我将再次来到生命的悬崖边,聆听风暴声里的那些时间,那些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