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40分钟的长途,我意识到我应该写一篇文章给LC,他和我同学六年。
在六年前我是他的导师,那时出去打球或是一起聚餐,我说的每一句笑话,他总是笑的最淫荡的那个。不同于RS喜欢重复我的话,他表现出来的是附和,当然这绝对是个褒义词,他没有必要抬举我什么,他长得帅学习也不错,只是幽默感我可能略占上风。
那时,我跟他时常跑到信息大楼的一又二分之一楼层促膝谈天。我现在终于明白,所谓的基友是绝非室友所能代替的,我们安静地坐一个小时,期间只喝酒,只流泪,偶然相视,也都是夹带着悲悯和同情。那段时期人出奇地颓废,而且会互相传染,任何一件不如意的琐事都会被内在的情感无限扩大,最后用啤酒和眼泪解决问题,这就是我记忆中,男孩们颓靡的14岁。
三年后我和他依旧是球场上的好哥们,私下由于学习紧张很少再有单独接触。我们似乎在同一个瞬间长大,我们都认为自己足够坚强,没有理由再毫无征兆地流泪或是痛饮了,可我觉得我们之间依旧存有默契。之后的日子,一次在球场上我误伤了他的眼睛,他痛苦的捂住脸,我在一旁一时间不知所措。一会儿他睁着流血的眼睛站回了我面前,我捶他的肩——"龟儿子死不了的,别装孙子!""滚你妈蛋,你以为我那么容易死!"他说这话时,我死死地盯着他那只血泪模糊的眼,我告诉自己,要是你他妈那只眼害了,我把自己的赔上!我们之间的对话简化到连一句对不起的客套都没有,他的眼睛在一个星期后康复。我想,六年后的今天,在几百公里以外的城市里,要是有任何一个人戳破了他的眼睛说出我当年的那句话,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一拳抡过去,"去你妈的"开始另一番战斗。
日子过着过着,先开始还很珍惜,时间一长就记不清到底过去了多久,到底有多少人与我们擦肩而过了,就像我和身在远方的他。六年后的他,春风得意。凭着一番俊朗的外表和白白的皮肤到处吸引姑娘们注意,在我还没尝试大学恋情的日子中,经他手的女孩已经有三任之多。那段时间,我根本无法将他和六年前那个跟我争论一见钟情与一生一世的傻小子联系在一起。他不再喜欢大脸SBS,他不在为她写情诗,他不再和我讨论她到底喜不喜欢他的问题,他去了另一个世界,而且如鱼得水。我有点失落,我觉得他身上属于我们的那种情谊也拂袖而去了,我根本抓不到它们的踪迹,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让一切产生了如此的变化。直至最近一次跟他电话畅谈,我才明白,不是他变了,也不是我变了,而是我们都变了,我们比三年前,更真真切切得成熟了,但有没有更坚强,我不得而知。
电话里,他绘声绘色地跟我描述他跟她的第四任女友的情感,尤其是性。他说她是处女,很紧。他说自己也是处男,很紧张;他说他们如今一周一次,一次最多六回平均三回;他说他尝试过各种体位,而她喜欢让他在上面主动,他们之间常常协调体力的分配;他说他只跟她有过这些,他们一起四个月了,他会一直爱她,他要对她负责一辈子。他说这些的时候,我第一次表现的很沉默,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回复他的话,我甚至连六年前他在我面前的附和都做不到。我觉得时间把一切都弄的物是人非了,若非他的姓名他的号码没变,我不能想象是他在传授我性经验,或许,只能怪我们间的回忆太单纯。
我挂上电话,结束他四十分钟的滔滔不绝,有趣地是,他花六年的时间,变为了我的导师。我深呼吸,杭州的空气,一转身,便回到了六年前宣城一个名叫乐味天的饭店,自己在饭桌上讲了一个下流笑话,而一群人里就数那个后来和我同学六年,叫LC的傻小子笑的最淫荡。